烯丙醇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|
第一部分:化學品名稱 |
化學品中文名稱: | 烯丙醇 |
化學品英文名稱: | allyl alcohol |
中文名稱2: | 蒜醇 |
技術說明書編碼: | 1056 |
CAS No.: | 107-18-6 |
分子式: | C3H6O |
分子量: | 58.08 |
第二部分:成分/組成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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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部分:危險性概述 |
健康危害: | 蒸氣對眼結膜有強烈刺激作用,嚴重病例可引起急性結膜炎。眼直接沾染后可致嚴重化學灼傷。皮膚接觸可引起疼痛、接觸性皮炎或輕度灼傷。口服可致死。 |
環(huán)境危害: | 對環(huán)境有危害。 |
燃爆危險: | 本品易燃,有毒,具強刺激性。 |
第四部分:急救措施 |
皮膚接觸: | 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,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。就醫(yī)。 |
眼睛接觸: | 立即提起眼瞼,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。就醫(yī)。 |
吸入: | 迅速脫離現(xiàn)場至空氣新鮮處。保持呼吸道通暢。如呼吸困難,給輸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進行人工呼吸。就醫(yī)。 |
食入: | 飲足量溫水,催吐。洗胃,導泄。就醫(yī)。 |
第五部分:消防措施 |
危險特性: | 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明火、高熱極易燃燒爆炸。與氧化劑接觸猛烈反應。遇氯磺酸、硝酸、硫酸、氫氧化鈉、亞磷酸二烯丙酯,可形成不穩(wěn)定產(chǎn)物。在火場中,受熱的容器有爆炸危險。容易自聚,聚合反應隨著溫度的上升而急驟加劇。其蒸氣比空氣重,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,遇火源會著火回燃。 |
有害燃燒產(chǎn)物: | 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。 |
滅火方法: | 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或隔離式呼吸器、穿全身防火防毒服,在上風向滅火。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。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,直至滅火結束。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(chǎn)生聲音,必須馬上撤離。滅火劑:霧狀水、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。 |
第六部分:泄漏應急處理 |
應急處理: |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(qū)人員至安全區(qū),并立即隔離150m,嚴格限制出入。切斷火源。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,穿防毒服。盡可能切斷泄漏源。防止流入下水道、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。小量泄漏:用砂土、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。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,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(tǒng)。大量泄漏: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。用泵轉(zhuǎn)移至槽車或?qū)S檬占鲀?nèi),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。 |
第七部分:操作處置與儲存 |
操作注意事項: | 密閉操作,加強通風。操作人員必須經(jīng)過專門培訓,嚴格遵守操作規(guī)程。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,穿膠布防毒衣,戴橡膠手套。遠離火種、熱源,工作場所嚴禁吸煙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(tǒng)和設備。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。避免與氧化劑、酸類、堿金屬接觸。灌裝時應控制流速,且有接地裝置,防止靜電積聚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(shù)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。 |
儲存注意事項: | 儲存于陰涼、通風的庫房。遠離火種、熱源。炎熱季節(jié)庫溫不得超過25℃。包裝要求密封,不可與空氣接觸。應與氧化劑、酸類、堿金屬、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,切忌混儲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風設施。禁止使用易產(chǎn)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。儲區(qū)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。 |
第八部分:接觸控制/個體防護 |
中國MAC(mg/m3): | 未制定標準 |
前蘇聯(lián)MAC(mg/m3): | 未制定標準 |
TLVTN: | OSHA 2ppm,4.8mg/m3[皮]; ACGIH 2ppm,4.8mg/m3[皮] |
TLVWN: | ACGIH 4ppm,9.5mg/m3[皮] |
工程控制: | 生產(chǎn)過程密閉,加強通風。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。 |
呼吸系統(tǒng)防護: |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,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。緊急事態(tài)搶救或撤離時,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。 |
眼睛防護: | 呼吸系統(tǒng)防護中已作防護。 |
身體防護: | 穿膠布防毒衣。 |
手防護: | 戴橡膠手套。 |
其他防護: | 工作現(xiàn)場禁止吸煙、進食和飲水。工作完畢,淋浴更衣。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,洗后備用。 |
第九部分:理化特性 |
主要成分: | 純品 |
外觀與性狀: | 無色液體,有刺激性氣味。 |
熔點(℃): | -50 |
沸點(℃): | 96.9 |
相對密度(水=1): | 0.85 |
相對蒸氣密度(空氣=1): | 2 |
飽和蒸氣壓(kPa): | 1.33/10.5℃) |
燃燒熱(kJ/mol): | 1849.2 |
臨界溫度(℃): | 271.9 |
臨界壓力(MPa): | 無資料 |
辛醇/水分配系數(shù)的對數(shù)值: | 無資料 |
閃點(℃): | 21 |
引燃溫度(℃): | 375 |
爆炸上限%(V/V): | 18 |
爆炸下限%(V/V): | 2.5 |
溶解性: | 溶于水、醇、醚。 |
主要用途: | 用于丙烯化合物制備,樹脂、塑料合成,分析上用于顯微分析及測定汞等。 |
第十部分:穩(wěn)定性和反應活性 |
禁配物: | 強氧化劑、堿金屬、酸類。 |
避免接觸的條件: | 受熱、空氣。 |
第十一部分:毒理學資料 |
急性毒性: | LD50:99 mg/kg(大鼠經(jīng)口);75400 mg/kg(兔經(jīng)皮) LC50:76ppm,8小時(大鼠吸入) |
刺激性: | 人經(jīng)眼:25ppm ,重度刺激。家兔經(jīng)皮開放性刺激試驗:10mg/24 小時,引起刺激。 |
第十二部分:生態(tài)學資料 |
生態(tài)毒理毒性: | 水中濃度19.5mg/L時,活性污泥對氨氮的硝化作用抑制75%。 |
生物降解性: | 接種生活污水沉降污泥20度,2.5ppm的烯丙醇可被降解 9.1%/5天,55.0% /10天。 |
非生物降解性: | 可光降解。 |
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: | 在水體中可被懸浮物和沉積物微弱吸附。在水體中可生物降解,大氣中蒸氣態(tài)時,可與羥基反應。 |
其它有害作用: | 空氣中嗅覺閾濃度: 2.28ppm; 33.35ppm(覺察閾)。 水中嗅覺閾濃度: 水中濃度為 0.017mg/L時,有微臭。 BOD5(五天生化需氧量): 0.2g(氧)/g(樣品),1.66g(氧)/g(樣品)。 COD(化學需氧量): 2.11g(氧)/g(樣品),2.10g(氧)/g(樣品)。 ThOD: 2.2g(氧)/g(樣品) |
第十三部分:廢棄處置 |
廢棄物性質(zhì)廢棄處置方法: | 用焚燒法處置。溶于易燃溶劑后,再焚燒。 |
第十四部分:運輸信息 |
危險貨物編號: | 32065 |
UN編號: | 1098 |
包裝類別: | O51 |
包裝方法: | 小開口鋼桶;安瓿瓶外普通木箱;螺紋口玻璃瓶、鐵蓋壓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金屬桶(罐)外普通木箱。 |
運輸注意事項: |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《危險貨物運輸規(guī)則》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。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(shù)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。夏季最好早晚運輸。運輸時所用的槽(罐)車應有接地鏈,槽內(nèi)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(chǎn)生靜電。嚴禁與氧化劑、酸類、堿金屬、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。運輸途中應防曝曬、雨淋,防高溫。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、熱源、高溫區(qū)。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,禁止使用易產(chǎn)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。公路運輸時要按規(guī)定路線行駛,勿在居民區(qū)和人口稠密區(qū)停留。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。嚴禁用木船、水泥船散裝運輸。 |
第十五部分:法規(guī)信息 |
法規(guī)信息: |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(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(fā)布),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(化勞發(fā)[1992] 677號),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(guī)定 ([1996]勞部發(fā)423號)等法規(guī),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、生產(chǎn)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(guī)定;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(GB 13690-92)將該物質(zhì)劃為第3.2 類中閃點易燃液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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